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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臺南山城花園自然、人文、地景攝影比賽

攝影比賽簡章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二、協辦單位:左鎮區公所、龍崎區公所、玉井區公所、大內區公所、新化區公所、南化區公所、楠西區公所、左鎮區公館社區發展協會、台灣攝影協會。

二、攝影題材:臺南山城左鎮、龍崎、南化、玉井、大內、楠西、新化等區域之四季景貌、自然景觀、人文、產業、生態之題材。

三、收件日期:101年10月1日起至101年10月31日(以郵戳為憑)

四、作品規格:放大8X12吋彩色相片,作品需為一次拍攝,不得電腦合成、疊片、裱框、冒借,連作不收,且參賽作品需為尚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參加張數不限。

*底片作品:一律使用135或120規格底片拍攝。背面浮貼報名表並填寫姓名、住址、電話、題 名、拍攝日期地點及對作品內容做簡單敘述(20~200字)等資料,與作品數位沖洗圖檔光碟一同寄往參賽。

*數位作品:數位原始圖檔規格須為800萬(3456*2304)畫素以上之JPG或TIFF檔,參賽作品須沖印8*12吋之相片,與原始圖檔光碟一同寄往參賽背面浮貼報名表並填寫姓名、住址、電話、題名、拍攝日期、地點及對作品內容之簡單敘述(20~200字)等資料。

五、獎勵辦法:特優3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整、精美獎盃乙座。

優選10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精美獎狀乙只。

佳作20名:每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元整、精美獎狀乙只。

入選獎25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精美獎狀乙只。

*特優與優選每人限得一獎

六、參加資格:凡國內外愛好攝影、用影像記錄者。

七、收件地點:臺南市左鎮區岡林里31號 左鎮月世界旅遊服務中心收

◎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均可,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攝影比賽】字樣。

八、簡章索取:簡章報名表請自本府觀光旅遊局網站 http://tour.tainan.gov.tw/下載

九、問題洽詢: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左鎮月世界旅遊服務中心電話: 06-5730061 洽旅遊服務人員

住址:臺南市左鎮區岡林里31號

十、得獎公布:徵件結果將於101年11月底公布於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網站及左鎮月世界旅遊服務中心網站,並個別以Email通知得獎人(無Email以電話通知),所得之各項獎金一律以「匯款」方式核發,屆時得獎人須提供受款帳號並簽署圖像著作授權使用讓與同意書(要蓋章)等相關資料給主辦單位,以利獎金核發。授權同意書請掛號郵寄至臺南市左鎮區岡林里31號(左鎮月世界旅遊服務中心收)或親送左鎮月世界旅遊服務中心(原岡林國小)

十一、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相片)請以郵寄掛號方式並請用硬紙板保護,評選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2.參賽作品凡經評審得獎確定,即不得放棄得獎並不予退件,如需留底存參請先行拷貝備份。未得獎之參賽作品一律不以郵寄退件,若需取回者,經評選公佈後1個月內,請親自 

至左鎮月世界生態旅遊服務中心辦理退件,1個月後未取回之作品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不得有異議。

3.參賽作品黑白、彩色不限,但不得以連作、格放、後製、圖層、合成、插點放大、刪修背景或圖面方式處理數位影像,以上不符規定者取消參賽資格,其作品不予評選。

4.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與版權所有且未參加過其他比賽得獎或公開發表使用過的作品,作品著作權有爭議、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亦不得翻拍、拷貝、剽竊他人作品參賽,違反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並與主辦單位無關外,如涉司法爭訟,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對主辦單位所受一切損害需負全部賠償責任。如有違反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及獎狀(盃),獎項不遞補。

5.特優與優選獎項得獎者不得重複,每人限得乙獎,其餘獎項可重複得獎。得獎之獎金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6.得獎作品原稿及底片之著作權、使用權歸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所有,並同意簽具「圖像著作權使用權讓與同意書」。主辦單位有再製、公開及不限時間、次數、方

式使用之權利,並得公開展示、販售及刊登報章雜誌、網頁、編印攝影專輯之權利而不另給酬。

7.參賽者作品不限張數,且以1年內之作品為主。

8.得獎者於接獲主辦單位通知後,於15日內提供受款之帳戶資料,以利獎金之核發,不提供帳戶資料者視同放棄獎金,但獎項不能棄權。轉帳手續費由獎金中扣除。

9.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日後亦不得對主辦單位公開之著作、使用權有任何異議。如有未盡之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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