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比賽】「我家就是綠厝邊,第三屆綠厝邊之美」街景攝影競賽正式起跑 最高獎額10萬禮券等你拿!
http://www.greencommunity.com.tw/pages/photography.aspx
壹、目的:
藉由拍攝「營造永續優質環境衛生計畫」的示範區,讓民眾親身體驗優質環境與美好,並以14項環境衛生永續指標為攝影主題,展現環境衛生維護工作的多元樣貌。
貳、活動期程:
一、徵件期間:101年6月10日起至9月30日止
二、獲獎公告:101年10月31日
參、參賽資格:
參賽組別分為社會組及大專組。
一、大專組:不限性別、年齡、地區、國籍,目前就讀於國內各大學院校及五專四、五年級之在學學生。
二、社會組:不限性別、年齡、地區、國籍,對影像創作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肆、參賽方式:
一、參賽者須加入環境保護署「綠網」會員。
(綠網網址:http://ecolife.epa.gov.tw/default.aspx)
二、參賽作品一律採「綠網」網路報名並上傳作品。
三、參賽作品之拍攝地點需於行政院環保署認證之「101年度優質環保示範區」(請參表一)、並以「14項環境衛生永續指標」(請參表二)為攝影主題,拍攝後上傳照片及100字心得至活動網頁,即完成報名。
四、每組報名作品中之照片,需為同一示範區所拍攝之照片,每項指標限上傳1張,最多可上傳至14張照片。
五、每位參賽者不限投稿報名組數,唯投稿作品之示範區不得重複。
例:吳大明欲參加本次活動,至高雄大樹區進行拍攝,並拍攝約200張照片後,需由本批照片中挑選至多14張照片,進行上傳報名,所餘之照片,不得再行報名本次活動;若吳大明日後至台南安平區拍攝,則因拍攝示範區不同,可進行上傳報名。
六、參賽作品應符合本活動攝影主題,違反者不予評分。
|
|
伍、獎項說明:
組別 | 獎項 | 名額 | 獎品市值 |
社會組 | 金獎 | 1 | 100,000元 等值環保商品 |
銀獎 | 1 | 30,000元 等值環保商品 | |
銅獎 | 3 | 10,000元 等值環保商品 | |
優選獎 | 7 | 5,000元 等值環保商品 | |
大專組 | 金獎 | 1 | 100,000元 等值環保商品 |
銀獎 | 1 | 30,000元 等值環保商品 | |
銅獎 | 3 | 10,000元 等值環保商品 | |
優選獎 | 7 | 5,000元 等值環保商品 | |
佳作獎 (社會組、大專組 共取50名) |
50 | 1,000元 等值環保商品 |
陸、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 評分權重 | 評分重點 |
主題掌握 | 30% |
切合「101年度優質環保示範區」、 「14項環境衛生永續指標」兩大主題 |
意境表達 | 30% | 美感、情感渲染力、畫面張力 |
攝影技巧 | 35% | 構圖取景、光影呈現 |
文案說明 | 5% | 撰寫100字以內心得 |
柒、參賽規則:
一、參賽作品限本人之創作,且須為活動期間「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不得劃線、裁切、接圖、翻拍、去線、格放及不得以任何影像軟體做修改與合成,經查不實即取消資格。
二、參賽作品需以800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尺寸需約為3456*2304pixels以上規格之.RAW、.TIF、及.JPG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三、參賽者報名時須選擇組別大專組或社會組,並選擇拍攝地點,照片主題、拍攝心得(字數限100字以內)、上傳主題照片及勾選同意著作財產權,上傳檔案照片檔案1mb以下,大小應為600*800pixels,解析度72dpi。
四、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予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五、參賽作品及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
六、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單據(如領獎單)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一)、獎品金額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需扣繳10%所得稅,外籍人士需扣繳20%所得稅。
(二)、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獎品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三)、獲獎者應遵從稅法,並根據稅制依法繳納。
七、於評選前進行參賽者資格、參賽作品審查,確認無違反法律或善良風俗(如色情露點圖片、教唆犯罪、自殺、有礙風俗..等等),以及不涉及商業利益或廣告行為。
八、請下載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填寫後以拍照或掃描方式(需清晰可辨識),連同作品一併上傳至活動網站,方正式完成報名資格之認定。
九、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並保有更換獎品或獎金分配及修改計畫之權利,相關異動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