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遊臺中,夏日繽紛樂」-空品淨化區攝影比賽
悠遊臺中,夏日繽紛樂-空品淨化區攝影比賽
活動簡章
一、活動宗旨
臺中市經行政院環保署遴選為中區低碳示範城市,臺中市政府為了落實低碳措施,鼓勵民眾從日常生活中的小地方做起,如城市綠美化、生態永續保存及設置空氣品質淨化區。去年環保局曾針對空氣品質淨化區辦理攝影比賽得到熱烈迴響,為了讓更多民眾能透過鏡頭分享臺中之美,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特地舉辦「悠遊臺中,夏日繽紛樂 - 空品淨化區攝影比賽」;不同以往,今年度除了以淨化區為攝影主題外,還另外增加了低碳城市綠美化及環保生態兩個攝影主題,讓參賽者能盡情揮灑創意,呈現個人對樂活臺中的獨特見解。
二、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三、 執行單位
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四、 活動訊息
(一) 拍攝期程:101年7月15日起至101年10月15日。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 得獎公布:將於評選結束後公布於活動網頁上。
(三) 頒獎日期:另行通知得獎者並公布於活動網頁上。
(四) 展覽日期:101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
(五) 展覽地點:臺中市火車站月台處
五、參加對象: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不限年齡、不分組別。
六、攝影主題:
凡符合臺中市內與u低碳城市綠美化之相關設施、建築及地點(如綠屋頂、綠圍牆、綠建築、低碳社區…等),或符合v生態永續相關之景點(如臺中平溪魚類生態環保示範區、梨山生態環保步道、高美濕地…等),及臺中市之w空氣品質淨化區(參見附錄一)皆可拍攝。
(註:本巿淨化區共35處,因南屯區復育公園及寶文段綠化兩處位於較偏遠且平日有管制的文山垃圾焚化廠區內,另公1-3及公七公園因施工因素,故建議排除。)
七、報名方式
(一) 請至臺中巿政府環保局活動網站http://202.3.189.133/airquality/下載簡章及報名表。
聯絡窗口: (04)2329-3771轉511 洽 陳小姐。
(二) 收件方式:請於 101年10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
掛號郵寄至40758臺中市西屯區大墩19街186號3樓之1號;
信封上請註明「淨化區攝影比賽工作小組 收」。
(三) 繳件內容(資料需繳交完整才算完成報名程序):
1. 參賽作品規格
請沖洗成8×12吋之相片一張。
作品不得後製、裝裱、合成、留白邊,連作不收。
比賽繳交之作品需為比賽活動期程間所拍攝。
2. 報名表(含授權書)
3. 原始檔光碟(所有檔案請儲存於乙張光碟中繳交並註明j姓名k「淨化區攝影比賽」字樣)
每件作品檔案須達800萬畫素以上。
檔案格式為TIF、BMP或JPG 。
八、評選方式
1. 邀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評審小組。
2. 評選過程分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
初審:參賽作品規格審查。
複審及決審:
評選標準-主題表達(40%)、創意(20%)、技巧(20%)、構圖(20%)
*若名次相同則由評審委員共同投票選出得獎者。
九、獎項
第1 名-獎狀乙只,獎金20,000 元
第2 名-獎狀乙只,獎金15,000 元
第3 名-獎狀乙只,獎金10,000 元
優選(5 名)-獎狀乙只,獎金5,000 元
佳作(30 名)-獎狀乙只,獎金2,000 元
※ 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注意事項:
(一) 凡獲選(含佳作)作品,作者需親自或委託(出具委託書)領獎;若未能出席領獎者,請於頒獎典禮結束後7日內親自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領取。
(二) 参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限未參加其他比賽、未經發表或出版者,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肖像權、人格權、隱私權之情事;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除取消入選資格,將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若評定獲獎後之作品發現有前述情形,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所頒發之獎項、獎金,並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三)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四) 参賽作品所有權歸主辦單位所有,有公開展示或刊登於網站、產品印刷及相關刊物上等權利,參賽者需於報名時填寫作品同意授權書,本活動得獎人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得獎人並授權主辦單位使用該著作,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五) 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六) 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解釋、修正之。
(七) 參賽者不重複得獎,依最高名次為主。
(八) 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案之工作人員不得參與,以示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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